【和纳双十一特辑】大促期间更要警惕这六类“价格欺诈”!

发布时间: 2024-03-19 13:22:10    作者: 江南综合体育app下载安装

  和纳律所的陈律师结合办理过的相关案件,告诉大家“双11”买买买时容易遇到的六类“价格欺诈”问题。

  案例演示:某商家号称“全场2折”,当刘小姐掏出200元要买一套标价1000元的连衣裙时,却被营业员告知“这件裙子折后价为320元。

  案例演示:胡先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原价1000元、现价100元的某品牌白酒。收到白酒后,胡先生怀疑商家虚构原价。经查该白酒并未按1000元实际销售过。

  常见形式:商家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以此诱骗消费者与其交易。

  案例演示:某商家宣称,他们的某品牌冰箱“进价都需3980元,零售只卖4000元”,而实际上他们的那款冰箱进货价只有2900元。

  常见形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消费者购买之后商家却不能兑现承诺。

  案例演示:某奶茶店向消费者承诺“原味奶茶实行‘买一送二’”。有消费者购买了之后,对方却并未兑现承诺赠送2杯,并称“‘买一送二’仅限于前20名。”

  案例演示:李女士在某大型连锁超市购买了一个316不锈钢保温杯,标签标示每个26.8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9元。

  常见形式:利用信息不对称,“先涨价后降价”甚至“直接涨价”,给消费者制造信息陷阱。

  案例演示:张女士在一家女装旗舰店看中一款羽绒大衣,当时卖298,便将其保存在购物车内,只等双十一那天下单。但没想到商家提前2天将这件羽绒大衣调价到了419元,双十一当天售价又降为了385元。

  “双十一”来临,大批消费者面对“特价风暴”不禁买买买,针对“剁手党”们付费后才发现遭遇的价格欺诈,和纳的陈律师提醒消费者:

  在参加网购促销活动时,应先全面了解商家的活动规则和条件要求,提前关注产品的日常价格和优惠价格,货比三家,拒绝不合理的活动诱惑;

  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截取网页、电子发票,一旦权益受损,要勇于维权、正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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