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业余乒乓球联赛火热报名中——济宁分站

发布时间: 2023-12-09 11:58:50    作者: 江南体育

  (2)在济宁市参加工作的外地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年以上社保卡原件报名参赛(双证缺一不可)或在当地购买房产的也可报名参赛需带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省外运动员需带社保卡或房产证原件)。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赛。

  2、参赛运动员需30岁以上(1992年12月31号之前出生),70岁以下(1952年1月1日之后出生),65岁(含)以上参赛运动员需提交开赛日前一个月内健康体检报告报名参赛。

  4、参赛运动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供社保卡或房产证)参加比赛,不允许跨区或整队跨区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比赛,每一名运动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比赛,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该运动员前后两队全队参赛资格。

  5、曾在国家体育总局、原国家体委及省市注册过的乒乓球运动员、更改过身份证号、姓名以及外籍人员不允许参赛。

  6、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合乒乓球运动。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强行做出参加此次比赛的行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比赛期间出现身体或心理的任何意外伤害,均由运动员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联赛组委会及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比赛前需以参赛队为单位在赛前签署并递交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一)和及65岁以上参赛运动员的健康体检报告后开始比赛。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执行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联公布的最新规则做补充执行。

  2、每轮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领队须按组委会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出场名单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每次团体比赛打满三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第二阶段:获得分站赛第一阶段各小组前两名的参赛队,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4名。每次团体比赛三场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第一阶段:获得分站赛第一名的各参赛队,共16队,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每次团体比赛打满三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第二阶段:获得总决赛第一阶段各小组前两名的参赛队,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4名,每次团体比赛三场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③参加总决赛名次赛(1-4名)的任一队伍出现弃权,根据比赛需要,组委会根据总决赛上轮或之前轮次成绩选择递补或不递补参赛队。

  ④济宁市当地乒协举办的城市业余乒乓球联赛的冠军队伍可代表济宁市参加“齐鲁银行杯”2022年山东首届业余乒乓球联赛总决赛。济宁市比赛项目和参赛要求需和“齐鲁银行杯”2022年山东首届业余乒乓球联赛一致。

  4、分站赛及总决赛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均按照胜负场数计算积分。如3:0,胜方记3分,负方0分;2:1,胜方记2分,负方1分;如弃权,胜方记3分,弃权方0分。

  8、比赛球拍自备,一面黑色,一面非黑色,用来击球的覆盖物,要有国际乒联ITTF标志,且不能经过物理或化学处理,颗粒胶每平方厘米颗粒数量为10-30颗,边缘1厘米内有颗粒缺损允许使用,中心击球部位有一颗缺损也不允许使用。

  13、各队按时参加比赛,每场比赛按照编排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超过编排时间15分钟,按弃权处理。

  14、各球台比赛进度不同时,裁判长有权做调整,视为二次编排,请各队服从调度。

  4、每人限代表一支队伍参赛,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有运动员跨地市重复比赛取消两支队伍所有成绩。

  5、报名费:50元/人,凡是报名参赛运动员每人赠送一件运动T恤(价值:139元),根据每队实际报名人数缴纳。

  (1)公众号报名:关注“齐鲁银行”公众号——精彩齐鲁——业余乒乓球联赛报名——报名

  8、咨询电线、参赛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如发生意外主办方、联赛组委会与承办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

  1、分站赛奖励:第一名5000元现金、第二名3000元现金、第三名2000元现金、第四名1000元现金。分站赛颁奖仪式每个参赛队伍必须到场80%以上人员(人员达不到80%队伍奖金不予发放)。第一名颁发晋级证,参加总决赛的队伍奖金全部在最终的比赛颁奖仪式之后发放。

  2、总决赛奖励:第一名10000元现金+10000元奖品、第二名8000元现金+8000元奖品、第三名5000元现金+5000元奖品、第四名3000元现金+3000元奖品。并颁发奖杯和奖牌。

  3、分站赛第一名奖金均在最终的比赛颁奖仪式之后发放(如不参加总决赛分站赛第一名奖金不予发放),所有参加总决赛的每支队伍一定要保证80%以上队员到场参加完颁奖仪式,否则该队奖金不予发放。

  1、有效申诉期:如各参赛队发现参赛人员资格问题,需要申诉的,务必在公示期内进行。公示期内各队相互监督,如有发现违规,需由发现人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查验核实后将取消其比赛资格。比赛现场不接受任何举报。

  2、比赛现场检查: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地人员一定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社保卡或房产证原件,提交给临场裁判员及对方查验,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报名资料相符,证件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用,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管理,对有关裁判人员所作决定表示不赞同时,可以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对裁判长就未包括在规则或规程中的有关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有不同看法时,可向竞赛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4、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

  1、本次联赛属于自愿性乒乓球赛事,为乒乓球运动的爱好者们创造一个交流平台,各参赛队需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参与比赛。

  2、所有参赛代表队和个人需同意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介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影像及其他个人资料,用于本届赛事的相关推广和宣传。

  3、本次联赛组委会下设联赛工作组,除了由组委会决定的人员外,各个参赛球队的领队自动成为工作人员,在联赛组委会领导下共同组织比赛。

  (2)在济宁市参加工作的外地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年以上社保卡原件报名参赛(双证缺一不可)或在当地购买房产的也可报名参赛需带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3)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省外运动员需带社保卡或房产证原件)。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赛。

  2、参赛运动员需30岁以上(1992年12月31号之前出生),70岁以下(1952年1月1日之后出生),65岁(含)以上参赛运动员需提交开赛日前一个月内健康体检报告报名参赛。

  4、参赛运动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供社保卡或房产证)参加比赛,不允许跨区或整队跨区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比赛,每一名运动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比赛,如违反以上规定取消该运动员前后两队全队参赛资格。

  5、曾在国家体育总局、原国家体委及省市注册过的乒乓球运动员、更改过身份证号、姓名以及外籍人员不允许参赛。

  6、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合乒乓球运动。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不能参加此次比赛,如强行做出参加此次比赛的行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比赛期间出现身体或心理的任何意外伤害,均由运动员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联赛组委会及承办方不负任何责任。

  7、比赛前需以参赛队为单位在赛前签署并递交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一)和及65岁以上参赛运动员的健康体检报告后开始比赛。

  1、以下规则中未明确的条款,执行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联公布的最新规则做补充执行。

  2、每轮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领队须按组委会规定,到场地裁判组领取并填写比赛出场名单。出场名单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每次团体比赛打满三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第二阶段:获得分站赛第一阶段各小组前两名的参赛队,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4名。每次团体比赛三场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第一阶段:获得分站赛第一名的各参赛队,共16队,采用分组单循环赛,每次团体比赛打满三场,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第二阶段:获得总决赛第一阶段各小组前两名的参赛队,采用淘汰附加赛,决出1-4名,每次团体比赛三场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③参加总决赛名次赛(1-4名)的任一队伍出现弃权,根据比赛需要,组委会根据总决赛上轮或之前轮次成绩选择递补或不递补参赛队。

  ④济宁市当地乒协举办的城市业余乒乓球联赛的冠军队伍可代表济宁市参加“齐鲁银行杯”2022年山东首届业余乒乓球联赛总决赛。济宁市比赛项目和参赛要求需和“齐鲁银行杯”2022年山东首届业余乒乓球联赛一致。

  4、分站赛及总决赛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均按照胜负场数计算积分。如3:0,胜方记3分,负方0分;2:1,胜方记2分,负方1分;如弃权,胜方记3分,弃权方0分。

  8、比赛球拍自备,一面黑色,一面非黑色,用来击球的覆盖物,要有国际乒联ITTF标志,且不能经过物理或化学处理,颗粒胶每平方厘米颗粒数量为10-30颗,边缘1厘米内有颗粒缺损允许使用,中心击球部位有一颗缺损也不允许使用。

  13、各队按时参加比赛,每场比赛按照编排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超过编排时间15分钟,按弃权处理。

  14、各球台比赛进度不同时,裁判长有权做调整,视为二次编排,请各队服从调度。

  4、每人限代表一支队伍参赛,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有运动员跨地市重复比赛取消两支队伍所有成绩。

  5、报名费:50元/人,凡是报名参赛运动员每人赠送一件运动T恤(价值:139元),根据每队实际报名人数缴纳。

  (1)公众号报名:关注“齐鲁银行”公众号——精彩齐鲁——业余乒乓球联赛报名——报名

  8、咨询电线、参赛人员自行购买保险,如发生意外主办方、联赛组委会与承办方将不承担任何相应的法律责任。

  2、总决赛奖励:第一名10000元现金+10000元奖品、第二名8000元现金+8000元奖品、第三名5000元现金+5000元奖品、第四名3000元现金+3000元奖品。并颁发奖杯和奖牌。

  3、分站赛第一名奖金均在最终的比赛颁奖仪式之后发放(如不参加总决赛分站赛第一名奖金不予发放),所有参加总决赛的每支队伍一定要保证80%以上队员到场参加完颁奖仪式,否则该队奖金不予发放。

  2、比赛现场检查:参赛运动员在赛前必须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地人员一定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社保卡或房产证原件,提交给临场裁判员及对方查验,有效证件的名字、号码必须与报名资料相符,证件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所用,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使用伪造证件,一经发现,不但取消全队所有比赛资格,必要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3、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管理,对有关裁判人员所作决定表示不赞同时,可以向裁判长提出申诉,裁判长的决定为最后决定;对裁判长就未包括在规则或规程中的有关比赛管理问题所作的决定有不同看法时,可向竞赛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4、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比赛良好氛围,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于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队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成绩的处罚。

  2、所有参赛代表队和个人需同意授权主办方及指定媒介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影像及其他个人资料,用于本届赛事的相关推广和宣传。

  3、本次联赛组委会下设联赛工作组,除了由组委会决定的人员外,各个参赛球队的领队自动成为工作人员,在联赛组委会领导下共同组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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